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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1年 银行存量资产处置提出新方案-银行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3:20:3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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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报记者 郝亚娟 张荣旺 上海报道资管新规的过渡期终于敲定!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的文章,其中提到,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

本报记者 郝亚娟 张荣旺 上海报道

资管新规的过渡期终于敲定!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的文章,其中提到,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过渡期延期在预期之内;从转型压力来看,集中体现在存量资产处置和净值化转型两方面。“大型银行投资的非标较多,盘子大,处置难;中小银行尽管非标回表压力较小,但在净值化转型上存在障碍。”一位资深银行人士指出。

机构人士:早有预期

随着原先的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到期,会否延长过渡期的问题也引发业内人士广泛关注。

7月的最后一天,资管新规过渡期正式“定档”于202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文章中提到:“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值在一提的是,7月初,由全国人大第十一、十二届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牵头,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组织开展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课题组发布了《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报告》。吴晓灵在报告发布会上建议将资产管理行业的过渡期再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在该报告发布后,业内关于“过渡期再延长两年”的猜测和探讨不一。

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2020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周学东表示:“关于资管新规延期,因为今年疫情冲击,应该延期。但也有机构、学者建议不能延太长,可能延一年是比较合适的。”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的消息正式发布后,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预期之内”。

华北某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表示:“今年一季度经济数据不好,加之疫情影响,对于资管新规过渡期延期是有预期的。”

东北某农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之前央行早就有过吹风,这个是正式落地,属于预期之中的事情,所以对市场而言不会有太大影响。延期还是因为存量的非标处置存在压力,再者今年的疫情也对正常的处置造成影响,是综合考虑进行的延期。”

谈到过渡期延长1年的主要考虑,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资管新规过渡期调整答记者问时表示,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资管新规是资管领域纲领性文件,对资管业务产生深远影响,从根本上有助于资管业务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但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庞大,部分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的确存在整改困难。2018年7月2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已经允许金融机构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存量资产

过渡期延长1年,让不少机构“松了口气”;然而,即使增加1年“缓冲期”,该面对的压力依然存在。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目前银行的转型压力主要体现在存量资产处置和净值化转型两方面。

从净值化转型压力来看,前述华北某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行面临的压力主要还是原先报价型理财规模较大,净值化转型没有预想的快。”

上述受访东北某农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表示:“理财的净值化转型还是难点,客户的认可度、中小机构的投资能力都是考验。”

中信证券明明债券研究团队此前在研报中指出:“在新产品推出上,净值化转型也对资管机构的投研和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本保收益的产品不复存在也挑战着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另外,存量资产处置亦是不少银行面临的难题。某理财子公司人士指出:“原先的规定是表内绝对不能承接表外资产,这部分表外资产如何处置,目前还没有明确方案。”

“老产品遗留的问题很难解决。比如出现问题的非标,不能装到新产品中,因为按照规定,不良资产不能卖给个人;一些未上市股权、地方性产业基金,原来在2018年资管新规之前做了比较长期的计划,资金难退出,而这类投资标的不能放在公募产品里,期限难匹配。” 华东某上市城商行资管部总经理亦告诉记者。

该人士还补充道,处置存量资产还会涉及到补充资本。“在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够并且补充资本不到位的情况下,银行也有新的不良,在一两年内难消化。”

山西某农商行人士直言:“存量资产是个问题,很多机构存量资产解决不了,没到期就没办法结束。”

针对上述存量资产处置的问题,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

过渡期延长1年的主要政策安排还提到,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编辑:朱紫云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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