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阳城县医保中心结合实际,在该县人民医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上,实行总额控制结算管理。
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结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预算为基础,参照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进行合理确定。同时,坚持年终考核、激励约束、风险共担的原则,实行年终对医疗费用支出、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建立合理适度的激励约束机制,超额度费用由各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合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