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毅
科创板首批25家公司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标志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一重大改革任务正式落地。而在这些科创企业发展背后,有着一大批私募股权(PE)基金、创业投资(VC)基金的身影,他们是连接早期初创阶段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本市场的重要工具。
在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中,超九成获私募基金产品投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初步统计,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中,有23家企业背后得到了私募基金投资,占比达92.0%。私募基金在投产品共231只,为23家科创企业提供资本金约128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连接资本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科创板或将直接改变一级市场的退出路径选择和市场定价逻辑,并在长期内对PE/VC行业结构和市场参与者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PE/VC参投科创企业活跃
备受瞩目的科创板正式鸣锣开市,迈出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的最新一步。纵观科创板的诞生历程,我们看到,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更具包容性,审核周期高效快速,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同时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做出了差异化的信披安排。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让更多国内优质、高成长的科创企业有机会拥抱资本市场。首批上市交易的25家企业覆盖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设备、新材料等多个战略新兴领域。
而在科创板申报企业的背后,活跃着一大批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为科创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本金,成为科创板申报企业背后的“隐形翅膀”。
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显示,在科创板首批上市的25家企业中,有23家企业背后得到了私募基金投资,占比达92%。西部超导获得了41只私募产品的投资,获投数位列第一;获得10只以上产品投资的企业共9家,占比39.1%。资金方面,容百科技获得约25亿元的投资,位列资金榜第一;获得10亿元以上投资的企业共6家,占比26.1%,获得2亿元以上投资的企业共12家,占比52.2%。
据了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在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里投中睿创微纳、光峰科技、澜起科技、西部超导4家公司,成为投资企业首批登陆科创板数量最多的创投机构,其中,西部超导早在2007年就获得了深创投投资。此外,截至目前,深创投还有7家投资企业已申报科创板。
深创投董事长倪泽望认为,在科创板首批企业背后,创投机构参与度较高,根据清科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企业IPO的创投渗透率只有60%左右;而通过公开资料梳理发现,此次科创板25家公司中,背后至少涉及61家投资机构,创投渗透率达90%以上。
另据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统计,截至2019年6月17日,483家PE/VC机构曾参与科创板企业投资,共629次。其中,机构投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共182次,占总投资次数28.93%。
科创板拓宽PE/VC退出通道
科创板对于缓解中小科创企业发展瓶颈、推动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均发挥着重要作用。科创板的推出有利于促进风险资本的发展,为PE/VC机构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同时也大大拓宽PE/VC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有利于调动更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在创新、创业、创投三者间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资本退出是PE/VC基金循环的核心环节之一,不仅直接关系到投资人及PE/VC机构的收益,也是资本循环再投资的重要动力。而科创板上市审核的高效率为PE/VC行业的资本退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与主板IPO核准制相比,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IPO审核效率大大提升。统计显示,科创板首批上市交易的企业,从受理到注册成功平均用时83天,明显短于其他A股市场新股的审核周期。这样的上市审核效率,对于成长型的科创类企业来说,意味着融资成本的降低。
分析人士认为,从PE/VC行业的角度来看,科创板的推出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而言无疑是政策“春风”,不仅有助于拓展基金退出渠道、缩短退出周期、提高投资收益预期,还将倒逼行业改革与提升,打通“募投管退”的投资闭环,实现“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科创板落地后将更加考验投资机构专业能力。倪泽望认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价值的企业就会得到市场的认可,没有价值的企业则可能被市场抛弃。企业是否有价值就落脚到投资机构真刀真枪的专业判断,如果仅是浮在皮毛的了解,而没有深刻的行业洞察能力与过人的专业判断能力,投资机构是无法在科创板时代生存的。
创投基金股东减持更为灵活
科创板减持制度设计更加灵活,且更有针对性。科创板减持制度旨在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股份,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于创投基金等其他股东而言,科创板为其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减持方式:在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除了现有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创投基金等也可以采取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实施减持,以便利创投资金退出,促进创新资本形成。
分析人士表示,与企业控股股东、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减持规定不同,科创板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减持在时限上不设盈利与未盈利的区别限制,因此企业尚未盈利也不会拖缓财务投资人的减持进度。在退出方式上,设立了非公开转让、配售、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等多种方式,私募股权的减持渠道得到拓宽。
根据科创板有关规则,一方面,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另一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上市后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1年的锁定期届满后,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的25%。如此安排有利于保持科创企业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的稳定。
针对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在公司实现盈利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第4、5个会计年度仍未盈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应年度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业内人士表示,科创企业高度依赖创始人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这要求科创板减持制度不仅要充分关注合理的股份减持需求,也要重视保持科创企业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
那么,PE/VC机构如何才能发现质地优良的科创公司?倪泽望建议,创投机构要回归创投本质,坚持价值投资。创业投资的商业本质是价值投资,价值投资不但要求投资人有独特的发现价值的眼光,而且要求投资人耐得住寂寞,长期坚守做时间的朋友,真正追求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回报。在他看来,投资机构在投资领域要专注,不能哪个领域热门就转向哪个领域。追风口逐热点可能最后落得一地鸡毛,而专注某一科技领域并长期坚守,资本市场最后会伸出橄榄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