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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评选方式-保险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1-27 23:29:2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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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推荐渠道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各相关保险公司及其营销员、媒体单位、保险客户可根据本活动评选标准进行中国最美营销员的推荐活动。1.公司推荐。各公司要从各营销服务部基层单位做起,层层开

(一)推荐渠道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各相关保险公司及其营销员、媒体单位、保险客户可根据本活动评选标准进行中国最美营销员的推荐活动。1.公司推荐。各公司要从各营销服务部基层单位做起,层层开展推选活动;根据基层推选情况,层层举荐,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数量(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3)由各总公司向中保协推荐“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和“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候选人(同一营销员可同时作为两项的候选人)。各公司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基本信息、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合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2.媒体推荐。各协办媒体单位可从以前采访过程中发现的经核实的感人事迹中,择优向营销员所属公司推荐“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候选人。媒体单位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负责,营销员所属公司总公司应对媒体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和遵纪守法合规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客户和营销员推荐(自荐)。保险客户和营销员可向保险公司推荐(自荐)“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候选人,推荐(自荐)者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负责。营销员所属公司总公司应对候选人的基本信息、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合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如果客户和营销员对保险公司的审核有异议,可向中保协反映。

4.活动平台。中保协网站设立“2014寻找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专区(http://www.iachina.cn),并通过平台和活动专属邮箱(xzzmyxy@iachina.cn )统一接收各保险总公司提交的候选人信息。

媒体、客户和营销员将所推荐(自荐)的候选人按照要求填写《“2014寻找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推荐申请表》(附件4)于1月31日前向被推荐者所属公司分支机构进行推荐申报;各公司总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前,经营销员所在单位的省级地方行业协会出具相关意见,将所推荐的人员名单按照要求填写《“2014寻找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评选表》(附件5)、《“2014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评选表》(附件6)、《保险营销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7)进行推荐申报。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推荐需附候选人2寸免冠红底彩色近照5张、5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推荐材料及照片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用A4纸,一式1份(信封上注明“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主题活动”)。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2寸和5寸照片请在文件名中注明候选人单位、姓名。表格电子版可在中保协官方网站(http://www.iachina.cn/)下载。

(二)组织评选

2015年5月1日前,中保协按照评选要求,对接收到的“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候选人组织评选。评选出50名“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入围人选,并进行社会公示和投票。

2015年6月1日前,中保协按照评选要求,对接收到的“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候选人组织评选。评选出500名“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入围人选。

2015年6月,中保协以入围人选为基础,组织召开评委会委员评审会议,评选出2014年度 “十大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10名,以及 “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提名人物约40名;同时评选出2014年度 “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100名,以及2014年度“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提名人约400名。

(三)评选标准

1.“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的评选标准⑴应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连续在保险行业从业3年(含)以上且与推荐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一年(含)以上;有较强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在所属公司销售业绩和业务品质优良;无与保险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公司内外部处分,无

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记录,无媒体负面报道。2010年1月及以后受到过国家级、省部级、保险行业或所在公司的总公司荣誉表彰者可予以加分。

⑵具有“诚信、敬业、崇德、向善”精神,在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强不息、热心公益、见义勇为、打造最美团队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体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并有优秀表现、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

①诚实守信。诚实开展保险营销活动,讲真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瞒、不误导;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遵守保险合同和代理合同的约定;关心行业与企业,维护行业、公司和团队的信誉与良好形象。

②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工作态度端正,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热爱保险营销工作和自己的工作岗位;通过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强化职业责任,并不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③乐于奉献。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把保险营销工作当成一项热爱的事业,做到对自己事业的不求回报的爱和全身心的付出,并从中得到满足与幸福;工作中努力做好每一件事、认真善待每一个人,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履行职责;生活和工作中努力以自身行动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传播爱心与奉献精神。

④自强不息。奋发进取,永远保持一种昂扬向上的态度,自信自立,不怨天尤人,把握自己命运;通过在学、行各方面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付出,坚持不懈的自我完善;在逆境中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不妥协,积极地战胜困难;不断挑战自我,实现自我完善;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⑤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社会公益活动;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服务社会、奉献社会,赢得社会称赞。

⑥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⑦打造最美团队。营销员主管本人及其所管理的营销团队在上述方面有优秀表现、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

⑶候选人的事迹应以近期(2013年1月以来)发生的为主,必要时可以适当回溯。

2.“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的评选标准⑴应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连续在保险行业从业3年(含)以上且与推荐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一年(含)以上;有很强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在所属公司销售业绩和业务品质优秀;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公司内外部处分,无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记录,无媒体负面报道。2010年1月及以后受到过国家级、省部级、保险行业或所在公司的总公司荣誉表彰者可予以加分。⑵业绩与业务品质要求①业绩统计期间: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②寿险营销员的最低标准为2014年度个人首年度佣金(FYC,不包括训练津贴或其他特别的补助津贴)达到130000元;个人必须完成个险长期寿险新单36件(含)以上;2014年度月均13个月保费继续率不低于85%。③财险营销员的最低标准为2014年度个人标准保费收入(指全险种保费收入)150万元,标准保费=(非车险本年实收保费+意外险本年实收保费)*1.2+其他险本年实收保费;保单件数不少于50件(同一投保人以一件计算);2014年保单件数续保率不低于60%。

(四)颁奖表彰

2015年6月,揭晓2014年度“十大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以及“中国最美保险营销员”和“中国百强保险营销员”的提名人物,并由中保协公布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展示“我学最美献爱心”公益活动成果;对参与活动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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