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副主任李培林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卜宪群,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等出席发布会。
郭沫若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对中国历史作出了许多开创性的解释。在他的带领和影响下,形成了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历史研究群体,产生了重大的学术和社会反响。
李培林指出,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具体实践,是繁荣和发展中国历史学研究的重大举措。通过评奖来纪念一代史学宗师,进一步鼓励广大史学工作者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开创的中国历史学研究事业,培养出更多的史学大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史学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出一批能够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历史学成果,切实发挥史学工作者在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卜宪群对《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章程》和评奖委员会组成做说明,并介绍了评奖工作办公室筹备工作等情况。
据悉,设立于1998年的“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是目前中国历史学界的权威荣誉奖项。该奖的设立,旨在鼓励广大史学工作者致力学术研究,促进中国历史学的发展与繁荣。“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授予在中国历史(下限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研究领域,包括通史、断代史、专史(含科技史)、考古学、古文字学和古人类学等方面有突出建树的中国籍学者(含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侨居在海外的中国籍学者)。请奖成果为涉及上述研究领域的专著和工具书。现已成功举办四届,共有105部史学专著获奖,在政治导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得到史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本届评奖委员会由我国在相关学术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专家组成并负责评奖工作,主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谢伏瞻担任。
应广大请奖者的请求,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请奖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18年7月30日推迟至8月30日,并将于今年11月在北京举行颁奖仪式。
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公告
为鼓励广大史学工作者致力学术研究,促进中国历史学的发展与繁荣,中国社会科学院于1998年设立“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该奖是目前中国历史学界的权威荣誉奖项。“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于即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授予在中国历史(下限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研究领域,包括通史、断代史、专史(含科技史)、考古学、古文字学和古人类学等方面有突出建树的中国籍学者(含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侨居在海外的中国籍学者)。请奖成果应为涉及上述研究领域的专著和工具书。
二、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由我国在相关学术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专家组成并负责评奖工作,主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要领导担任。评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秘书长和评奖办公室承担,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三、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十二名、提名奖若干名。奖金授予获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的著作者,同时向获奖著作者和出版社颁发奖励证书。证书由“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颁发,并加盖中国社会科学院印章。
四、本届评奖活动受理2011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公开出版的中国历史学著作的申请。
申请开始日期为:2018年5月1日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凭)
评奖结果经公示后,于2018年11月16日郭沫若诞辰126周年前后进行颁奖。
五、请奖采取著作者申报与专家推荐申报两种形式。申报时需提交《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与推荐表》(登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网站lishisuo.cass.cn“本站公告”栏目下载),并附请奖著作(参评后不再退还),各一式三份。申报须有两位同行专家(正高级专业职称)的推荐意见,评奖委员会委员没有推荐权。
申报和推荐材料请以EMS方式直接邮寄评奖办公室,勿寄送评委个人。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1230房间
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806
联系人:王萌
E-mail:wangmeng@cass.org.cn
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