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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器劫持”引热议 巨头360被点名-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8 04:47:1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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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4日电 主页篡改、流量劫持,很多网友并不陌生。近日,人民日报发布《上网被“劫持”,问题出在哪儿》《浏览器主页劫持报道引关注 侵犯网民权益要》等多篇报道,使“浏览器劫持”再度成为焦点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4日电 主页篡改、流量劫持,很多网友并不陌生。近日,人民日报发布《上网被“劫持”,问题出在哪儿》《浏览器主页劫持报道引关注 侵犯网民权益要》等多篇报道,使“浏览器劫持”再度成为焦点,并引发外界广泛讨论。

360、hao123等被点名

中新经纬客户端在微博“浏览器主页劫持”话题讨论区中看到,网友对于浏览器劫持乱象怨声载道,特别是人民日报报道中提到的360、hao123、2345,更是网友“吐槽”的重点对象。“每次我自己设置好的主页,都被篡改成360自己的了”“我以为hao123只是劫持了Chrome的主页,没想到IE也没能幸免”“各路浏览器都这样,还一副您能奈我何的姿态”....。。除了吐槽,不少网友反应“劫持不可怕,可怕是按照网上攻略各种办法试一遍,最后无功而返,只能卸载重新下载安装”“明明恶意劫持你的浏览器发广告,打电话问客服还不承认”等作为用户的无奈。

当然,除了引发网友广泛共鸣,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经济日报等多家媒体也做了进一步报道。广州日报在《“流量劫持”,谁来解救?》的报道中指出,“劫持流量”与非法占有或窃取他人财产没有本质区别,应该构成盗窃罪……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赔偿数额偏低、惩罚力度不够、犯罪成本不高等问题。该报道还提到,如果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让“劫匪”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效果也许更好一些。

该报道同样引发监管部门的注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表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浏览特定网页等行为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根据艾媒咨询近期发布的《2018中国PC端浏览器市场专题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PC浏览器用户规模将达到6.60亿人, 360浏览器在用户首选品牌使用占比中以32.2%位居首位,2345浏览器占比为7%。该报告同时指出,接近六成的用户反映当下PC浏览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骚扰信息多。用户最关心PC浏览器的产品属性除了响应速度,就是页面整洁清爽、无广告等不良信息骚扰。

信息安全厂商绿盟科技(300369)副总裁周凯表示,浏览器劫持是侵扰我国网民最常见的方式。据了解,浏览器劫持主要分三类劫持浏览器主页、劫持浏览器搜索引擎以及各种烦人的广告及推广弹窗。

互联网公司频现“流量劫持”诉讼

浏览器代表着流量,也就代表着利益,也就是说“浏览器劫持”的核心是流量劫持。流量劫持不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有企业的利益。

中新经纬客户端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流量劫持”相关诉讼屡见不鲜。

最近一起备受关注的诉讼,来自腾讯公司和世界星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北京知产法院终审认定“世界之窗浏览器”过滤广告功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判决世界星辉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89万余元。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1年,奇虎360就收购了“世界之窗浏览器”,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奇虎360旗下公司。

2015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搜狗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360被判败诉,并赔偿搜狗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定,360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篡改的行为包括:在360杀毒软件修复安全威胁的过程中,将用户默认浏览器由搜狗浏览器篡改为360安全浏览器;在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时,即使点击360安全卫士弹窗中的“允许修改”选项,却仍违背用户意愿,将360安全浏览器设为默认。

鉴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定360违背用户意图,强行篡改默认浏览器的行为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并严重损害了搜狗的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3B”大战曾是中国互联网历史的经典战役。公开资料显示,360和百度“打架”的核心是围绕360在推出自己的搜索之际,用技术手段屏蔽百度在搜索上功能。同时,360用“Robots协议”,抓取了百度的独家资源。此举引来了百度的不满,百度对360搜索业务展开反制,用户通过360综合搜索访问百度知道、百科、贴吧等服务时,将会强行跳转至百度首页。此后,搜狗加入“战斗”。

最终,有关部门将利益相关方撮合在一起达成了《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备受关注的百度、360、搜狗都在其中,公约最主要的内容,各签约方遵循Robots协议,对于违反公约内容的,相关网站应及时删除、断开链接。

用户该如何保障?

企业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作为消费者怎么办?

早在2006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了《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其中规定,尊重用户上网选择,反对浏览器劫持。2017年6月实施的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从法律层面和原则性的角度否定了“流量劫持”行为,但现实中的情况并不乐观。

何如此?人民日报报道援引一位软件工程师的话称,广告依然是当前互联网经济的核心赢利模式之一,也就是“眼球经济”。流量即眼球,这是造成网络“流量劫持”长期泛滥的主要原因。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表示,互联网时代讲究流量为王,谁有了流量,谁就掌握了创收的法宝。浏览器是个人电脑通往互联网世界的主要入口,也是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上网的重要通道。一定程度上讲,控制了浏览器,也就掌握了用户的流量导向。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认为,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类型很多。“浏览器主页劫持”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用户选择,实际是对用户的误导,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互联网发展引发许多新问题,对它们的认识和理解有一个过程,需要把握规范和发展的平衡,应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如此才更有效、更有操作性。” 黄澄清说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对《人民日报》表示,下一步,将配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从规范格式条款、APP安全认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角度做好相关治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出台。(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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