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视角
网上点的外卖菜品食材有问题,上门投诉竟找不到实体店,原来是藏身民房内的“幽灵外卖”。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网络餐饮市场发展迅猛的背后,无实体店铺、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幽灵外卖”以及带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消费者……
这种“幽灵外卖”实质上是非法外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
“幽灵外卖”屡禁不止,主要责任显然在外卖平台身上。外卖平台严重失职,没有尽到法定的审查义务,才让“幽灵外卖”有机可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外卖平台没有尽到审查责任,直接原因是,外卖平台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对“幽灵外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外卖平台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根本原因则是违法成本低。虽然,《食品安全法》规定,外平台对第三方食品经营者未尽到审查责任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但在现实中,很少有外卖平台因审核不严而被给予重罚,多数只是约谈,或责令改正。即便罚款,也不过是区区数万元。或许,这是因为多数“幽灵外卖”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吧!而这,也正是违法低成本的症结所在。
治理“幽灵外卖”,监管部门不能只重视违法后果,轻视违法过程。毕竟,过程是导致后果的基本前提。严惩不负责任的外卖平台,“幽灵外卖”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何勇自由职业者